墨尔本“银行自焚案”近日审判,法官判处涉事亚裔男子最少7年监禁。
2016年11月,24岁的缅甸男子Nur Islam带着一桶汽油来到Springvale地区的联邦银行。他在自己的身上和地上倒了汽油,然后用火点燃。他本人伤势严重,此外还有26人在事故中受伤,包括儿童。
此次事件给很多人心理留下永久性的伤害。
据悉,Islam事发前一天晚上曾吸食冰毒。他没有对自己的行为进行辩解,只是说自己在排了很长时间的队后很生气。
后来,一名银行员工给他提供了帮助,帮助他重新设置了银行密码后,他将自己银行卡里全部的钱取了出来。
Islam对纵火罪,4项故意造成严重伤害罪以及11项故意伤害罪名认罪。
Mason法官判刑时考虑到Islam身体60%被烧伤,并在袭击发生后在医院住了五个月;还考虑Islam主动认罪,在澳大利亚没有家人,以及获释后面临驱逐出境的情况,判处Islam 11年监禁,非假释期为7年。
本文源自微信公众号: 壹本澳大利亚(YibenAustral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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