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悉尼Subway快餐店的前加盟商因克扣中国员工工资被罚。(《澳洲人报》图片)

据《每日电讯报》报道,悉尼阿尔塔蒙(Artarmon)和斯坦莫尔(Stanmore)Subway快餐店的前加盟商因克扣一名中国籍员工逾1.6万澳元薪资,被罚款6.5万澳元。
联邦巡回法庭(Federal Circuit Court)经营过阿尔塔蒙及斯坦莫尔Subway加盟店的华裔女子张丹敏(Danmin Zhang,音译)处以9255澳元罚金,并对张丹敏及其丈夫经营的G&Z United Pty Ltd公司罚款56183澳元。
目前,他们已不再经营这些快餐店。公平工作申诉专员署(Fair Work Ombudsman)并未对现任经营者提出指控。
公平工作申诉专员早前发现,2014年10月至2016年4月期间,一名年近30岁女子在阿尔塔蒙和斯坦莫尔的Subway店里做临时餐饮服务员时,均被克扣工资。
她是一名中国公民,当时持技术担保签证(Skilled Nominated Visa)留澳。2017年,该女子索回全部欠薪。
专员署表示,她的时薪曾仅为14至14.5澳元,有违法律。彼时,她在普通工作日本有权获得超过18澳元的最低时薪,外加临时工补薪(Casual Loading);公共假期更有权拿到多达52.22澳元的额外加班费(Penalty Rates)。
申诉专员帕克(Sandra Parker)称,这名员工提出援助请求后,该监管机构随即展开调查。“雇主若付给员工的标准工资低于最低工资水平,即属违法。”
她还说:“这次处罚应向快餐企业传达出信号:在工作场所遵守规定并非一种选择,而是法律。每一名在澳员工都享受同等的工作场所权益,我们鼓励任何有顾虑的人与公平工作专员署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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