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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解读】中澳个人所得税大PK,你觉得谁能赢?

悉大大的铁丝们,


本周五(8月3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正式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第七次修订。新税法将在2019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新的个税起征点将从今年的第四季度(10月1日)起开始实行。


今天我们就来搞一场中澳个税的PK擂台赛,比较一下两国在个人税法上的优势和劣势。请注意,下文统一采用澳元结算,汇率为1澳元=5元人民币。

对税务居民的定义

中国税法在定义税务居民的归属上比澳洲要简单不少,只有两个测试,满足一个即可:


  1. 您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换句话理解就是因户籍、家庭、经济利益关系而在中国境内习惯性居住

  2. 您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183天


这次税改将1年的测试时长缩短到了183天,与其中一项澳洲税务居民辅助测试的时长接轨。但是,中国的税法更加直接,只要纳税个人一个财年(悉大大科普:澳洲财年为7月1日-6月30日;中国财年为1月1日-12月31日)里在中国境内停留大于等于183天的就是中国的税务居民。而在澳洲,183天的测试仅仅是一个辅助测试,不具有决定性的判断功能。澳洲税法更倾向于事实性的综合分析,在很大程度上提高了判别的难度,而要说清楚澳洲对税务居民的判断则需要写一篇“比50度灰还要灰”的长文,今天咱们就不继续深入探讨了。


为什么税务居民和非税务居民的定义这么重要呢?在这一点上,两国的税法是统一的:


  1. 税务居民:需申报国内和国外的收入所得(也就是全球征税);

  2. 非税务居民:只需申报各国内相关联的收入所得

这一轮 中国 1 (判断简单)澳洲 0

总比分 中国 1 澳洲 0


免征额度和税率

在澳洲,非税务居民是享受不到免征额度的。而在中国,税务居民与非税务居民享受相同的免征额度:

澳洲:每财年免征额度为18,200刀(2012年7月1日起,之前为6,000刀),非税务居民不享有

中国:每财年免征额度为12,000刀(6万人民币,每月5,000元,从2018年10月1日起。之前为8,400刀,42,000元,每月3,500元)。税务居民按年结算,非税务居民按月结算(每月1,000刀)


在澳洲,所有的个人所得(包括个体户经营所得、资产增值溢价等)都先汇入综合收入,然后扣除相关可抵扣金额,再运用税率阶梯表格。由于非税务居民不享受免征额度,所以澳洲个税的阶梯税率主要有两张表(还有其它特殊情况的税率表,比如未满18岁等情况)。


在中国,税改将个人收入分为了以下5大项


  1. 综合收入 = 工资、薪金所得*100% + (劳务报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80% + 稿酬所得*56%专项扣除(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专项附加扣除(新增,目前还没有具体实施细则,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 1.2万刀免征额度

  2. 经营所得 = 经营收入总额-成本-费用-损失

  3. 财产租赁所得 = 每次收入不超过800刀(4,000元)的,减除160刀(800元);800刀以上的打8折

  4. 财产转让所得 = 转让财产的收入 – 财产原值 – 合理费用。有点像澳洲的增值税(CGT),但是在中国,境内上市公司的股票转让所得以及个人转让自住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澳洲一般自住房自住6个月以上就可以了)是免税的

  5.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和偶然所得


澳洲税务居民所有收入(去除全民医保2%):最低阶梯税率为19%,最高阶梯税率为45%,有4个阶梯累进税率

澳洲非税务居民所有澳洲相关联的收入(无全民医保2%):最低阶梯税率为32.5%,最高阶梯税率为45%,有3个阶梯累进税率

中国税务居民全球收入和非税务居民中国相关联收入(综合收入):最低阶梯税率为3%,最高阶梯税率为45%,有7个阶梯累进税率

中国税务居民全球收入和非税务居民中国相关联收入(经营所得):最低阶梯税率为5%,最高阶梯税率为35%,有5个阶梯累进税率

中国税务居民全球收入和非税务居民中国相关联收入(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一律20%的统一比例税率。注意,澳洲没有偶然收入所得税(如在澳洲买彩票中奖不交税)


由于澳洲所有的个人收入都属于综合型收入,全部受到最高45%(+2%全民医保税)阶梯累进税率的影响。而中国的个人收入分为几大类别,对于非主动型收入(如利息)采取了较低的统一比例税率,经营性收入的最高阶梯累进税率也较低,事实上有利于鼓励自营人士和投资者。但是,这种税率的区别对待有可能加速穷富阶级的分化,毕竟富人的经营性收入和非主动性收入会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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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得注意的是,不论在澳洲还是中国,拿工资的中产阶级都承受着最高的税务缴纳压力。


但是,中国只有6个附加扣除专项(税改的这部分细节还没有公布),抵扣所得收入的局限性较大。而澳洲的可抵扣项目就比较多了,比如非上下班的交通费用、部分制服的费用、与工作相关的支出(如用于业务的手机费、网费等)都是可以抵扣的。但也正是因为澳洲可允许抵扣的项目较多,很多抵扣项目的判别标准是非常含糊不清的,这也直接加大了澳洲税务局监管的成本。同时纳税人抵扣的误报几率会上升,也较容易造成联邦应纳税金额的流失。所以,澳洲多样化的扣除项目不太适合人口众多的中国纳税环境。


这一轮 中国 1 (不歧视、部分收入类别税率较低)澳洲 1 (可抵扣项目众多)

总比分 中国 2 澳洲 1


反逃税机制

此次税改,还加入并明确了反逃税的监管方向(第八条),税务机关可以作出纳税调整,需要补征税款的,应当补征税款,并依法加收利息

(一)个人与其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不符合独立交易原则而减少本人或者其关联方应纳税额,且无正当理由;

(二)居民个人控制的,或者居民个人和居民企业共同控制的设立在实际税负明显偏低的国家(地区)的企业,无合理经营需要,对应当归属于居民个人的利润不作分配或者减少分配;

(三)个人实施其他不具有合理商业目的的安排而获取不当税收利益。

用大白话翻译一下,就是以后在中国通过钻个人税法的空子以降低纳税的难度和风险都会大幅增加。《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八条与澳洲1936年联邦税法 Part IVA 部分反逃税的目的是一样的。由于是新条款,目前我们还需要观望今后的实际应用和后续的司法解释。


这一轮 中国 1 (明确了反逃税机制,开始与主流国家接轨)澳洲 1 (较为成熟,实行细则和案例较多)

总比分 中国 3 澳洲 2


综合性考虑

属于欧陆法系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一共只有22条(第7次税改之后),而从英美法系基础上建立的澳洲联邦税法(1937年以及1997年两部)针对个人税务的至少有2,000条,这还不包括不计其数的过往案例。


不考虑中国与澳洲在社保和医保的差距下(澳洲完胜中国),同时也不考虑两国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差别的前提下,中国个税的法律明显简洁和直接不少,有利于降低征税审查的成本。


表明上看来,中国不同类别收入的税率更有利于富人阶级。但是,在澳洲个税之外的税务规划(比如家庭信托、自管养老金等)则更加的灵活多变(当然中国也有很多其它方法,要不然前不久就不会有崔爷撕范爷的八卦新闻了,我会在9月9日墨尔本的讲座上给您详细地分析一下),实际上也是在为富人们服务的。所以,两国个人所得税的中坚力量永远是“倒霉”的中产阶级


澳洲税法复杂的底层逻辑是让个税的征收更加地公平和个性化,针对不同的情况有不同的税务政策。表面上看来确实要比中国个税的22条更有可能避免“一刀切”的情况发生。但是,精细澳洲税法的有效执行成本是非常高的,目前并不适用于人口众多的中国。


基于以上高效率、低税率的判别标准,税改后的中国个税以3:2险胜澳洲联邦的个税


PK擂台只是一个游戏罢了,请您不要太较真,悉大大只是想让铁丝们周末轻松一下。要知道,各国的税法体制是永远达不到完美的,而您现在可以做的就是给自己武装一些靠谱的税务知识,有效地防止自己跳坑,最终为您的财富保驾护航。


悉大大期待9月9日与猫本的童鞋们见面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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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源自微信公众号: 土澳思维(tuaos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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